国内刊号:11-1963/Q
国际刊号:1000-3193
发布日期:
作者:杨凡, 顾万发, 段绮梦, 郑晓蕖, 贾茵, 靳桂云
单位:1.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,北京 100013,2.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,济南 250100;2.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,郑州 450000;3.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,青岛266237;4.上海大学文学院,上海 200444;5.孔子博物馆,曲阜 273100
关键词:仰韶文化晚期,植硅体,农业,社会组织,
基金:国家自然基金“基于环境与农业的鲁北地区龙山文化人地关系研究”(41771230);本项目系郑州中华之源与嵩山文明研究会资助课题(Y2020-3)
汪沟遗址是豫中地区仰韶文化晚期一处高等级的中心性聚落遗址。在2014-2016年三个季度的发掘中我们系统采集了植硅体土样并进行了分析。研究结果显示:汪沟聚落仰韶文化晚期的农作物有粟、黍和水稻;黍粟比例较高,水稻的比例较低;稻作农业较旱作农业规模小,种植少,但水稻和粟黍的出土概率相差很小,说明水稻和粟黍一样都是汪沟先民日常食用的作物,是汪沟先民植物性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我们根据炭化植物遗存分析的结果推测,汪沟遗址的粟黍和水稻在不同的季节以连杆带穗的方式收割,然后在壕沟南部区域对谷物进行集中脱粒,脱粒后的粟黍和稻被共同储藏在房址周围,个体家庭需要食用的时候在房屋内或周围进行脱壳。大规模的谷物收割和在特定场所集中进行的脱粒加工活动说明,汪沟聚落有着较强的劳动组织能力,有较大型社会生产组织的存在,大家庭或家族公社是聚落生产与生活中的基本组成单位。
来源:2022年第03期
《人类学学报》期刊编辑部